进口肉类前准备
1、输华名单
在此《允许进口肉类产品的国家或地区以及相应的品种和用途名单》内方可进口。
「名单可在质检总局查询】
2、企业冷库备案
进口企业须有冷库并在商检部门备案,审批合格方可使用。
3、检验检疫许可证办理
申办《入境动植物检验检疫许可证》,办完此许可证方可进口。
4、自动进口许可证
HS涉及需要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的产品还应向商务会申办自动进口许可证
备注:企业需要入土畜进出口协会会员并备案进口肉类方可申请办理此证
进口肉类收货人应当于进口前向工商注册地海关申请备案。海关部门对企业提供的下述信息进行核实:
1、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的复印件并交验正本;进口肉类收货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食品或农产品(货物)的进口、生产、经销或代理等内容。
2、企业质量*管理制度;进口肉类收货人应设立食品*员岗位,法人代表或者法人代表授权的业务负责人,食品*员需熟悉进口肉类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并有效实施进口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食品进口及销售记录产品追溯管理制度、不合格食品召回、处理等制度);
3、与肉类*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4、拟经营的肉类种类、存放地点;
5、2年内曾从事肉类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肉类品种、数量);
6、自理报检的,应当提供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7、进口肉类收货人应具有相对稳定的供货来源和国内销售、加工利用渠道;提供境外供应商备案名单和国内销售或加工企业名单。
8、进口肉类收货人积极配合检验检疫机构执行公务,承诺一旦发生违法违规事件,导致严重后果的,企业及法人自动退出肉类进口行业;如进口肉类备案收货人两年以上(含两年)没有开展进口肉类业务的应重新备案。诚信经营,无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进口冻肉的注意事项
1、国外供货商必须是中国备案的SIFA号.(CIFA是国外供货厂家注册的一个出口货的编号,这 个号可以到海关的食品检验局查询)
2、国外供货商需要提供原产地证明,和本国农业部出具的卫生许可证明
3、当地冷库协议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4、国内收货人需要是国家质检总局备案的国内肉类收货人资格备案
5、国内收货人需有批准的“自动进口许可证”和质检总局批准的“检疫许可证”
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备案
备案申请材料
1、《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表》(纸质材料及电子版)、《进口肉类检验检疫知识答卷》(可在外网下载);
2、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的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3、企业质量*管理制度;进口肉类收货人企业质量*管理制度须包含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产品追溯管理制度、不合格产品召回和处理制度等;
4、企业组织机构设置、负责进口肉类的部门和岗位职责、设立食品*员岗位;
5、拟经营的肉类种类、存放地点;
6、2年内曾从事肉类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肉类品种、数量);
7、自理报检的,应当提供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海关核实企业提供的信息后,准予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