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肉类前准备
1、输华名单
在此《允许进口肉类产品的国家或地区以及相应的品种和用途名单》内方可进口。
「名单可在质检总局查询】
2、企业冷库备案
进口企业须有冷库并在商检部门备案,审批合格方可使用。
3、检验检疫许可证办理
申办《入境动植物检验检疫许可证》,办完此许可证方可进口。
4、自动进口许可证
HS涉及需要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的产品还应向商务会申办自动进口许可证
备注:企业需要入土畜进出口协会会员并备案进口肉类方可申请办理此证
冷冻肉进口清关流程:
1、国外准备好货源,准备*的单证文件
2、将资料寄给我司,办理《收货人企业备案》和《标签备案》
3、安排国外发货到国内*,并提供箱单、invoice、合同等原件资料
4、货物到港,我司安排提货,向商检报检、向海关报关
5、海关审单、出税单、交税,海关安排查验、商检安排查验
6、安排货物到*的冷冻仓库,并约商检员抽样检测
7、检测合格出具入境检验检疫证明,加贴中文标签
8、放行提货
冷冻肉进口报关后续工作
完成口岸查验工作后,进口商须将所有被采样或监管的货物尽快调离至检验检疫局*冷库仓储。
同时,须在24小时内,登陆“采样批流向系统(进口商模块)”,填报相关产品的入库信息。无特殊原因,进口商不得擅自将肉类产品采样批调入非许可证*冷库。
进口商必须按规定,每月2次通过“采样批流向系统”上报销售记录(15日、30日)。销售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进口冷冻肉类食品申请单位清关、报检、报关应当向初审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2、输入动物需要在临时隔离场检疫的,应当填写《进境动物临时隔离检疫场许可证申请表》;
3、输入动物肉类、脏器、肠衣、原毛(含羽毛)、原皮、生的骨、角、蹄、蚕茧和水产品等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企业生产、加工、存放的,申请单位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生产、加工、存放的合同;
4、按照规定可以核销的进境动植物产品,同一申请单位*二次申请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附上一次《检疫许可证》(含核销表);
5、办理动物过境的,应当说明过境路线,并提供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检疫部门出具的动物卫生证书(复印件)和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检疫部门出具的准许动物进境的证明文件;
6、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引进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五条款所列禁止进境物的,必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其数量、用途、引进方式、进境后的防疫措施、科学研究的立项报告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立项证明文件;
7、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进口冷冻肉报关代理,进口牛肉报关代理,进口猪肉报关代理,进口鸡肉报关代理,进口羊肉报关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