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冷冻肉类食品申请单位清关、报检、报关应当向初审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2、输入动物需要在临时隔离场检疫的,应当填写《进境动物临时隔离检疫场许可证申请表》;
3、输入动物肉类、脏器、肠衣、原毛(含羽毛)、原皮、生的骨、角、蹄、蚕茧和水产品等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企业生产、加工、存放的,申请单位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生产、加工、存放的合同;
4、按照规定可以核销的进境动植物产品,同一申请单位*二次申请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附上一次《检疫许可证》(含核销表);
5、办理动物过境的,应当说明过境路线,并提供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检疫部门出具的动物卫生证书(复印件)和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检疫部门出具的准许动物进境的证明文件;
6、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引进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五条款所列禁止进境物的,必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其数量、用途、引进方式、进境后的防疫措施、科学研究的立项报告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立项证明文件;
7、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进口冷冻肉报关代理,进口牛肉报关代理,进口猪肉报关代理,进口鸡肉报关代理,进口羊肉报关代理。
冷冻肉报关操作流程:
1、进口到中国,须提供国外牧场在中国认监局(*国认可监督)的备案号,如无备案,则无法进口,详见《境外肉类生产企业在华注册名单》;
2、我司需提品批次号,原产地证,卫生证,无木包装证明,提单,箱单,合同,货物随附相关单证及海关认定需要的其他文件;
3、国外供应商发货(整柜或散货;进口海运多由国外直接负责至国内口岸);
4、海运至国内码头(到港后,船公司会有到货通知书给到客户);
5、到船公司换单(凭到货通知书,提货委托书);
6、做报检、报关资料(凭海运提单、装箱单、产品说明书等其他所需资料);
7、报检(根据产品的监管条件,依商检局要求办理相应检验检疫);
8、商检查柜(如申报产品检验检疫不符,可能导致重新做检,删单重报);
9、报关(凭提单、入境货物通关单,报关申请单等或产品监管要求所需其他文件);
10、海关受理(如海关所需文件不齐,不受理退回补齐资料);
11、海关审价(接受申报价格通过或海关*货值或海关系统查询价格磋商等情况);
12、出税单(关税、增值);
13、交税(客户公对公网上转账、客户到*银行交税、客户委托我司代理交税);
14、码头提柜(交清船公司费用,提柜);
15、海关查柜(如申报产品不符差等,可能导致退单、删单重报等);
16、顺关、放行、运输至*地点,客户卸货,还柜到码头;
17、货物入冷库或直接转运至需求地;
冷冻肉进口报关后续工作
完成口岸查验工作后,进口商须将所有被采样或监管的货物尽快调离至检验检疫局*冷库仓储。
同时,须在24小时内,登陆“采样批流向系统(进口商模块)”,填报相关产品的入库信息。无特殊原因,进口商不得擅自将肉类产品采样批调入非许可证*冷库。
进口商必须按规定,每月2次通过“采样批流向系统”上报销售记录(15日、30日)。销售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冷冻肉进口清关流程:
1、国外准备好货源,准备*的单证文件
2、将资料寄给我司,办理《收货人企业备案》和《标签备案》
3、安排国外发货到国内*,并提供箱单、invoice、合同等原件资料
4、货物到港,我司安排提货,向商检报检、向海关报关
5、海关审单、出税单、交税,海关安排查验、商检安排查验
6、安排货物到*的冷冻仓库,并约商检员抽样检测
7、检测合格出具入境检验检疫证明,加贴中文标签
8、放行提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