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简单流程
1、进口前与客户签订进口报关代理合同。
2、发货前,先把出具的资料扫描件给我司进行审核,以免出现单证不符。
3、国外备货完成后,供应商安排提货、出口报关、国际空运/海运到深圳。
4、我司安排清关。
5、放行送货。
样品检测前需要提供的资料:
1.产品配方 (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如果有复配原料,复配原料中各成分含量分别标出)。
2.使用说明书 (英文或者中文的有使用方法即可,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注:以上资料先发电子版通过我公司审核后再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3.如果为小语种,请提供外包篆译(如委托我方翻译,翻译费用实报实销)
4.产品名称信息,生产企业的信息以及在华责任单位的信息。(合同签订后,我公司会提供表格签写)
5.产品样品 (需要国外市售未启封的,同一批号或同一生产日期的;样品含量大于30g,普通类的数量16个,特殊类的数量25~30个(根据功能定))。
6.经公证的授权书(在华责任单位和生产企业签订,并在国外做法人签字真实性公证的)。
7.经公证的接受授权书(在华责任单位和生产企业签订,并在国内做法人签字和公章真实性的公证)。
8.在华责任单位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如果贵司计划准备配方和样品,请及早告知,我司免费指导配方准备的格式以及样品要求。避免企业因为不了解法规准备的不合格,浪费时间金钱和精力
进口所需单证:
1、原产地证。
2、*性承诺书(厂家出,要正本)。
3、危害识别表(厂家出具)。
4、成分配比表(厂家出具)。
5、箱单、invoice、合同。
6、提单/运单。
7、原标签(电子档标签展示图)。
8、木托(需要熏蒸证明或有木托熏蒸标识)。
9、生产日期证明。
一般贸易报关:
,根据相关行政法规,进入中国市场必须持有*共和国药监局颁发的进口卫生许可(备案凭证)批件方可在中国市场上销售。申请卫生许可批件到认定的卫生检验机构进行产品的卫生*性检验。检验完毕后,方可申报该批件。
2,产品送检环节:送审样品、送审配方将由SFDA*的检验机构封样及盖章确认。
进口需要的资料:
1.合同装箱单(出口商盖章)
2.危险物质识别表(有样板)(收货人盖章)
3.*承诺书(有样板)(厂家出具)
4.自由销售证、卫生证(外方出具)
5.收、发货人备案号(网上截图)
6.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厂家出具)
7.申报要素
8.提单(船公司)
9.换单资料(船公司)
10.营业执照、海关十位注册编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收货人)
11.原标、中文标、翻译标
12.产品配方(厂家出具)
13.合格保证(收货人盖章)
14.药监局备案批文
15.10张便签纸(A4纸右下角盖收货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