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进口报关资料,化妆品进口清关资料,进口化妆品报关代理
化妆品样品检测前需要提供的资料:
1、产品配方(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2、使用说明书(英文或者中文的有使用方法即可,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以上资料先发电子版通过我公司审核后再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3、产品名称信息,生产企业的信息以及在华责任单位的。
4、产品样品(需要国外市售未启封的,同一批号或同一生产日期的;样品含量大于30g,普通类的数量16~18个,特殊类的数量25~30个(根据功能定))。
如果贵司计划准备配方和样品,请及早告知,我司免费指导配方准备的格式以及样品要求。避免企业因为不了解法规准备的不合格,浪费时间金钱和精力。
化妆品提交到国家食品监督管理前需要提供的内容:
1、在生产国或原产国开具的销售证明原件。
2、经公证的授权书(在华责任单位和生产企业签订,并在国外做法人签字真实性公证的)。3、经公证的接受授权书(在华责任单位和生产企业签订,并在国内做法人签字和公章真实性的公证)。
4、在华责任单位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订立后,授权书和自由销售证明我公司会提供样本、并指导贵公司进行)。
5、生产工艺和简图(指特殊类产品)。
6、功效成分及其使用依据科学文献资料(指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
7、企业之间的委托加工协议(指委托加工的),被委托企业的良好生产规范证明。
化妆品进口需要提供的资料:
1、经公证的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和声明书(先审核,通过审核后在申报时提供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用户名申请表;
3、委托书(委托办事)
4、提供企业及产品信息表内各项内容;
5、产品配方(要求全成分标注,复合配方标注复合比例,并提供使用目的);
6、申请育发、健美、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其使用依据的科学文献资料;
7、检测申请表;
8、送检所需样品(要求同一批次且未开封,不少于15套);
9、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文);
10、营业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化妆品的保管:
保管化妆品时,须谨记化妆品有“六怕”。
怕热:温度过高的地方不宜存放化妆品。因为高温会造成化妆品油水分离,膏体干缩,引起变质。
怕晒:阳光或灯光直射处不宜存放化妆品。因为光线照射会造成化妆品水分蒸发,某些成分会失去活力,以致引起变质。阳光中的紫外线还能使化妆品中的一些物质发生化学变化,影响使用效果,甚至发生不良反应。
怕冻:化妆品可放在冰箱的保鲜冷藏室保存,不能放在冷冻室保存。寒冷季节,不宜将化妆品放在室外或长时间随身携带到室外。因为冷冻会使化妆品发生冻裂现象,而且解冻后还会出现油水分离、质地变粗,对皮肤产生刺激作用。
怕潮:有些化妆品含有蛋白质,受潮后*发生霉变。有的化妆品使用铁盖,受潮后*生锈腐蚀化妆品,使化妆品变质。
怕久放:一般化妆品的有效期限为1-2年,开封后存放的期限更短些。因此,化妆品要在有效期限内用完,不可停停用用直到过期。再好的化妆品,再精心的保管,如果过了保质期,便会一文不值。
怕污:化妆品使用后一定要及时旋紧瓶盖,以免细菌侵入繁殖。使用时避免直接用手取用,可以用干净的棉棒等工具取用。如果一次取用过多,可涂抹在身体其他部位,不可再放回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