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奶粉报检申报:
进口奶粉进口商或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报关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报检时应当按照品名、、原产国(地区)、规格、数量、重量、总值、生产日期(批号)及检局规定的其他内容逐一申报。
进口乳制品报关时提供的资料:
进口乳制品的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持下列材料向海关报关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1、合同、invoice、装箱单、提单等必要凭证。
2、符合本办法*七条规定的卫生证书。
3、**进口奶粉的,相应食品*国家标准中列明项目的检测报告。**进口,指境外生产企业、产品名称、配方、境外出口商、境内进口商等信息完全相同的奶粉从同一口岸进口。
4、非**进口的奶粉,**进口检测报告的复印件以及检局要求项目的检测报告。非**进口检测报告项目由检局根据奶酪风险监测等有关情况确定并在检局网站公布。
5、进口奶酪*卫生项目(包括致病菌、真菌毒素、污染物、重金属、非法添加物)不合格,再次进口时,应当提供相应食品*国家标准中列明项目的检测报告;连续5批次未发现*卫生项目不合格,再次进口时提供相应食品*国家标准中列明项目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和检局要求项目的检测报告。
乳制品产销量现状:
作为营养成分较接近于完善的健康食品,乳及乳制品是“健康我国”不可或缺的食品,2019年我国乳制品产量达2719.4万吨,同比2018年增加32.3万吨,其中,液态奶产量2537.7万吨,同比增长5.8%;干乳制品产量181.7万吨,同比增长2.5%。
截至2019年*四季度,乳制品销售量累计达2710.6万吨,与2018年同期相比增长约1.1%,乳制品产销率累计值达100.1%,比2018年同期增加了0.2个百分点。